{{ $t('FEZ002') }} 學務處|
一、繳交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一)選手、教練及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核章後資料(含申請表電子檔)。
(二)戶籍證明:「選手」請檢附最近一年(自112年2月1日之後)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初審作業,未檢附者,不予以審查。
(三)賽事成績證明: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四)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二、獎勵金申請書作業說明如下:
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於113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送至體育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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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08-04-20
{{ $t('FEZ014')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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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