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檢送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1份, 請宣導周知所屬師生與家長,並協助學生辦理報名事宜,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 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 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計畫參賽規則,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 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 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 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2年9月13日上午8時30分起至112年9月23日(星期六)下午4 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2年10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 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建安國小、 國中組請送至金華國中、高中(職)組請送至復興高 中。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完 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經本局 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行政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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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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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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