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1. 性別不拘(男性應徵者需役畢或免役),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3. 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4.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備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且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
5. 具有總務處文書業務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工作內容:主要支援總務處行政事務,協助各處室文書工作、校園環境維護整理、活動支援等,擔任之實際工作項目與內容,學校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之。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經考核表現良好,得予以續聘。
※本僱用計畫經費係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全額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僱用期限結束,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另若無法勝任工作或工作表現未能符合本校需求,將無條件解除僱用,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任何賠償。
3.工作待遇:月支報酬為約僱四等 250 薪點,折合新臺幣 32,425 元(本案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 111年 1 月 2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100000011 號函規定,每點為新臺幣 129.7 元) ,需另扣除勞保自付6%及健保自付金額。
4.工作時間:僱用期間服勤時間,依「公務員服務法」、「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等規定辦理,惟遇學校活動排定於休息日出勤,將另行公告補假。
※本校服勤時間配合學校師生作息,原則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止(含中午午休及提撥延長工時),除受指派專案加班,一般加班原則以補休方式辦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報名方式:得擇採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辦理,經資格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
1. 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登入職缺應徵畫面後,填妥相關資料並確認授權,由徵才機關(即本校)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檔,並將本簡章規定之報名表、履歷、相關證件及切結書掃描合併1個pdf檔案,於112年6月5日中午12:00前(星期一)寄至本校人事室信箱:74700y@tp.edu.tw。
2. 紙本報名→請填具本簡章規定之報名表件,並備妥相關證件影本後,書明連絡地址及電話,於112年6月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親送、委託代送或以限時掛號郵寄「103338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51號(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處充實行政人力」字樣。
※甄選簡章及表件,請自行至本校校網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資料不齊備者不予通知補件。
報名應繳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釘,正本於報到時查驗):
1. 甄選報名表(如簡章附件,請以正楷書寫詳填各欄位,並貼上本人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2. 個人簡歷自傳(如簡章附件,自傳表字數在100字至500字以內)。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 男性應徵者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5. 學歷證明:高中(含)以上學歷畢業證件。
6. 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則免付)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 具結書(如簡章附件)。
其餘未盡事項請參考本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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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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