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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 施成果徵選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 施成果徵選辦法」旨揭2項徵選辦法如附件,並公告於金管會保險局「風險管 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https://rm.ib.gov.tw)及 112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網站(https://sites. google.com/view/twnposfinancialnew)。

於 112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實施以金融教育為主題之跨領域課程設計及相 關推動作法。課程設計可結合正式課程與非正式課程,授課時數規劃須 充分(至少 10 節課以上),以達預期教學效益為原則

參與對象及方式: (1) 參與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教師。(曾於金融基礎教育行動方 案徵選得獎者,可將得獎方案重新彙整參加;未曾參與前述徵選及未得獎者, 則將實際教學活動彙整參加)。

(2) 參與方式:以個人或小組為單位報名參加,若成果內容涉及教學教師和夥伴教 師之教學歷程,得將夥伴教師納入共同作者,但一份成果之共同作者至多3人 (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教師)。

(3) 曾得獎團隊仍可參賽,惟所提作品需與舊作達2/3 篇幅以上差異。 附件一 2 5、 徵件內容: (一)教師或團隊可以將舊年度或本年度教學實施成果,以下列型式彙整參賽:

1.型式一:至少 2 學期的教學實施成果彙整(教學年度可不連續),並具體說明在不 同學期實施時,教學與評量設計之差異處及調整的原因。

2.型式二:1 學期至少 2 個以上班級的教學實施成果彙整(舊年度或本年度皆 可),並具體說明相同教學方案在不同班級實施時,教學與評量設計 之差異處及調整的原因。

3.型式三:本年度教學實施成果彙整,分享教學設計理念、教學策略、教學活動 與內容,及學生學習成果等內容

 

詳情請下載公文檔案與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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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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