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競賽項目
一、閩客語情境式演說:每人限2至3分鐘,競賽員演說完畢後,評判委員就其表述容,以該競賽項目之語別向競賽員進行提問,依其回答情形予以評分(全程以2分鐘為限)。
●評分標準: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0%。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回答問題:占5%。
三、閩客語朗讀:題目由教務處與指導教師提供參賽學生自選。朗讀課外文體一篇時間為4分鐘,時間到即結束下台。
●評分標準:語音(發音及聲調)45%
聲情(句讀、語調、文氣)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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