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五項藝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確實依限辦理本市111學年度學生五項藝術比賽報 名作業,務請注意各項比賽網站報名「登記系統關閉」 時 限;並請依限將報名資料送達承辦學校,掛號郵寄者 ,以 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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