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局111年7月15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0119742號函續 辦。 二、由學校正式編制教師擔任承辦人員,隨文另檢附「臺北市 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賽學校工作檢核表」,如遇承辦 人員異動,應確實進行業務交接工作,以確保本項比賽工 作品質。 三、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 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學校帳號請洽校內 文書組),並請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 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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