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1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63874號函辦 理。 二、查交通事故件數近6成發生在路口,未依規定讓車為主要肇 因之一,顯示民眾對於路口上不同行向車輛間的用路優先 順序關係,尚非清晰了解,爰為讓民眾能知悉相關交通法 規,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製作「路口交會誰先 誰後」1款懶人包,供民眾及學校參考運用。 三、旨揭懶人包請至交通安全入口網/教材文宣/懶人包區下載 (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 /220613183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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