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件規範
- 須以報紙為主要教材,進行教學設計。
- 每件作品作者至多二名,須依照徵件須知進行撰寫,經審查委員會審查登錄格式不符者,不予評選。
- 參加者一律以A4直式橫書,內文12 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文字、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2.54㎝,左右3.17㎝。總頁數不得超過10頁 (包含教材、學習單、圖片等均計入總頁數;封面則不計算頁數)。
- 教學設計以尚未發表之著作為限。
- 教學設計須於報名表中切結無剽竊及違反學術倫理事項。
- 教學設計不得為學位論文或接受補助之專案研究報告。
- 參與本項徵選活動之教學設計,如同時參加「臺北市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徵件,並獲錄取特優、優選者,僅發給獎狀鼓勵,不另發給獎金;如已發給獎金則追回。
- 教學設計須於規定時間內將教學設計1式3 份、報名表1份、電子檔光碟1片送達麗湖國小。
- 得獎作品之作者必須同意無條件由主辦單位以紙本、光碟形式出版發行,並建置於網頁上,以利學術交流及研究成果分享。
- 教學設計之文責由作者自負。
- 本徵件計畫及報名表格等相關資料公布於教育局最新消息。
(二)徵件內容
內容要項建議如下:
- 設計理念
- 教學目標
- 相關領域之對應能力指標(或十二年國教課綱學習重點)
- 教學對象、年級
- 教學時間
- 課程架構
- 教學過程
- 教學評量
- 教學省思
- 參考資料
七、評審要點:主題內容30%、創意特色30%、完整性20%、可行性20%
八、獎勵:依評審成績,預定錄取優良教學設計18件,獎勵方式如下:
(一)特優各3件,頒發獎狀乙幀、禮券2000元、嘉獎2次。
(二)優選各5件,頒發獎狀乙幀、禮券1500元、嘉獎1次。
(三)佳作各10件,頒發獎狀乙幀、禮券1000元、嘉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