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1日財和孝字 第947號函辦理。 二、該會係教育部核准成立之文教基金會,以宏揚倫理及倡行 孝悌為宗旨。 三、本案申請對象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選拔表揚辦法及申請 表可至該會網站下載(https://www.fpfoundation.org.tw /index.php),相關推薦申請文件收件說明如下: (一)收件日期:自民國115年8月24日(星期一)起至10月23 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請郵寄至「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辦 事處」,郵寄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184巷35號4樓之2。 四、倘對本案尚有疑義,請逕洽該會田方倫承辦人,聯絡電 話:0955-30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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