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依據臺北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及本 局115年2月11日北市教國字第1153039119號函續辦。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小學現職專任教育人員。 (二)本市各校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老師不得單獨報名,得與 該校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合作。 (三)每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參賽。 三、徵件內容: (一)文字創作:以故事或劇本方式呈現(5000字內)。 (二)多媒體:以微電影或動畫呈現(5分鐘內)。四、活動徵件日期:115年2月26日(星期四)至6月12日(星期 五)止。 五、收件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學務處(100臺北市 中正區廣州街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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