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45704219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 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 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 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國教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 案計畫。
三、請各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 」 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各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若薦派2名以上須排薦派順序);請有意願且符合參訓資格之教師,填具報名表並 經服務學校完成核章,並同步至線上表單填寫報名基本 資料(https://forms.gle/PH6FjhgGuDa6fxwT8)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05|
{{ $t('FEZ00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