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 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 理。 二、本案係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 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國 教署115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 月10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24 日(星期五)。 (三)對象:有意願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倘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之學校,請勿重複申請。) 三、活動內容說明如下(詳見附件1): (一)由本局組成工作小組完成初審。 (二)審查重點: 1、學校申請資格:有意願辦理之國民中小學。 2、志工住宿環境:學校能提供或安排志工適當住宿空間 及環境者,如坐式馬桶(必備)、空調,注重宿舍環 境衛生及防蚊蟲措施等。 3、課程輔導員推派:學校需推派英語教師擔任課程輔導 員(每隊1位),能全程參與相關會議及營隊活動,並 熟悉視訊教學軟、硬體之操作。 4、學校行政支援:學校能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 隊,行政支援整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 資源。 5、營隊活動規劃:學校能設計出符合學生學習需求且活 潑多元的英語教學課程,以期提升英語學習興趣。 6、網路連線及視訊教學設備:學校備有能進行視訊課程 之軟體(如:Google Meet等)、資訊設備(如:網路 攝影機、耳麥等)及穩定的網路連線。 (三)參加學生: 1、每校可申請隊數:至少1隊以上,不限隊數。 2、每隊學生數:以50名學生、男女各半為原則,並以學 習弱勢、低收入、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外籍配偶子女 為優先。 3、以地區性規劃方式辦理之學校,主承辦學校得保留50%以上名額供本校學生參加,並提供剩下名額供鄰 近學校推薦學生參與。 (四)營隊規劃與計畫:應於計畫中述明工作團隊組織,並以 校長為首,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隊,行政支援整 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資源,課程團隊規 劃多元活潑且適合學生的英語學習課程及活動。 (五)志工分配:每隊視情況分配4至8名志工,遇缺不補(每 名志工以輔導4至8名學生為原則),海外志工性別比例 將視僑委會遴選狀況酌以調整(歷年女性均多於男 性)。 (六)課程輔導員: 1、資格:辦理學校應優先推派學校正式英語教師擔任課 程輔導員,倘校內無正式英語教師者,可以下列順位 擔任,並請學校勿任意更換課程輔導員人選: (1)學校英語代理或代課老師。 (2)同縣(市)他校英語教師(需瞭解該校英語教學狀 況)。 (3)其他縣(市)英語教師(需瞭解該校英語教學狀 況)。 2、任務: (1)應全程參與學校申辦說明會、學校說明會、學校活 動課程規劃研討會議、課程輔導員行前說明會、第 1週教育訓練及第2-3週英語營隊。 (2)於教育訓練期間及營隊活動期間,以英語協助海外 志工規劃課程(含教案設計、每日課程安排、教學資源搜尋及工作日誌撰寫等)、進行教學活動及生 活適應輔導。 (3)營隊前置座談會:請各校校長協同學校總窗口、課 程輔導員運用至少30分鐘時間,與海外志工或國內 志工對談,說明2週營隊期間注意事項及規範宣導 資料,並制訂生活及安全公約(中英對照)請海外 /國內志工簽署,以示負責。另115年7月10日至12 日(星期五至星期日)為營隊前置準備時間,請勿 於此週末安排志工出遊活動。 (七)歡迎會及歡送會:請學校於活動開始及結束前,辦理海 外/內青年志工歡迎會及歡送會。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截止,補件 至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請於期限內正本免備文將 115年(2026)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申請資料、經費表(完 成校內初審用印)及申請彙整表(附件2、3)一併以電子 郵件方式寄送至av1982@gov.taipei,國小教育科承辦人賴 柏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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