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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動態訊息公告

114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 (重讀)申請作業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 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二、前揭申請及審查原則已公告本市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申請 作業時序如下,請協助公告周知,俾相關需求之學生家長 知悉:

 (一)申請: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評估學生本人 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代為向學校申請,請於 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備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 所屬設籍學校註冊組申請。 

三、如有申請案件,請至「臺北市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系統」 (網址:https://special.tp.edu.tw/)延長修業年限項 下新增申請學生,並將相關應備資料上傳系統,以利本局 排定審查會議個案報告時間,請貴校務必於114年5月5日 (星期一)前將申請表函報本局,逾期恕不受 理。

 四、本局將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前,召開臺北市特殊教 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進行審查,會議通知及個案報告 時間另案通知申請學校。

 五、若有疑問請洽本局特殊教育科各學層承辦人

 (一)國小階段:張雅涵科員,02-27208889轉6346。

 (二)國中階段:吳艾文科員,02-27208889轉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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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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