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申請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賽事採計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
(二)有關發給要點第三點第三項第一款之國際賽事認定,詳見「全國性體育團體參加國際運動賽事申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賽事名稱核定表」,同點第三項第四款之全國性賽事認定,詳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表」。
(三)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填妥申請表,併附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13年2月1日之後、個人不可省略記事)及成績證明文件繳予導師後,送體育組彙整。
(四)如有疑問請洽體育組雲老師2596-5407分機333。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07|
{{ $t('FEZ005') }}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