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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動態訊息公告

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北投區『華固翡儷社區』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3年12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請民眾配合。

{{ $t('FEZ001') }} 葉香螢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 北投區「華固翡儷社區」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臺北市北投 區西安街2段201、203號),自113年12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 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 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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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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