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113年11月25、26日(星期一、二)上午9時 20分假本市公務人員訓練處辦理,研習對象為本局轄屬各 級學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成員(教師代表、學務人員、 輔導人員)及教職員工,請核予公假及課務派代。另請今 (113)年度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學校,務必派員參訓, 以為評鑑參據。 三、本次參訓員額訂於150員,請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另報名以報名時序作為 錄取標準,倘人數達開班標準,研習訊息將逕以Email發送 予研習人員與貴單位人事人員。 四、為維護研習品質及參加研習人員權益,請學校務必依照報 名程序完成薦派,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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