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5806174B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各式詐騙手法進入校園影響學生身心發展,請貴校 積極主動採取以下作為: (一)請運用朝會、週會等各項集會場合或班級導師時間,以 遭受詐騙危害學生身心發展之案例強化自我安全被害意 識宣導,建立學生正確觀念並提供協助管道,以避免學 生因一時偏差行為影響學習期間的身心發展。 (二)另請貴校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預防詐騙相關講座或研習 活動,落實教職員工生危機意識,了解應變處理流程提 升對危安因子之警覺性。 (三)若發現學生疑遭詐騙,應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 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時間及類別完成通報,即時掌握學生涉入程度及是否涉及他校學生,並由學校學輔人 員邀請家長一同輔導學生。 三、另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可透過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或 上網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http://165. npa.gov.tw/#/)、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https://cib.npa.gov.tw/ch/index),及加入內政部警 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等相關資訊管道,獲取最新詐騙 手法知識及相關反詐騙諮詢服務,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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