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壹、目 的:為倡導學校運動風氣,選拔績優選手代表本區參加臺北市小學運動會,並 鍛鍊學生體能,提高運動水準,奠定全民體育之根基,以達成健康城市目標。
貳、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參、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游泳協會。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蓬萊國民小學。
伍、比賽日期
一、游泳: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二、田徑:113年11月28日(星期四)、11月29日(星期五)。
陸、比賽地點
一、游泳:臺北市延平國小游泳池(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97號) 。
二、田徑:臺北市田徑場(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號) 。
柒、參賽單位:以學校為單位,凡本市大同、中山、中正、萬華區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均應代表學校報名參加比賽 (含校區位於本區之外僑學校敬請踴躍報名參賽)。
捌、參賽資格:須同時符合下述2個條件始得報名參賽
一、學籍規定:參賽選手以113年7月31日以前於在本市大同、中山、中正、萬華區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為限,符合本規程所訂參賽資格者均可報名(參賽時請攜帶數位學生證或個人在學證明附照片供查驗) 。
二、年齡規定:民國10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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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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