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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動態訊息公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北市和興水岸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 域,自 113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請民眾注意遵守。

{{ $t('FEZ001') }} 葉香螢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 和興水岸社宅(地址:臺北市文山區和興路88號)所屬之戶外 公共區域,自113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 告網頁。

四、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3年9月9日刊登), 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予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意見, 則無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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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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